金山网讯 去年12月,润州区航运新村发生一起凶案,丈夫杨某找妻子陈某商谈离婚事宜试图挽回婚姻,谁知一言不合竟持匕首对陈某头面部、颈部、胸部等多处连刺数下,致其受伤。近日,润州法院审结这起故意伤害案,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
杨某和陈某于2010年下半年相识,2011年两人互生好感后,于2013年各自解除原婚姻关系,登记结婚组建了新的家庭。结成夫妇,本是一场难得的姻缘,可是婚后两人关系并不和睦,杨某性格多疑,对陈某不信任,动辄对陈某施加暴力。陈某对杨某彻底死心后,于去年9月向京口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杨某离婚。
去年12月8日晚10时许,杨某携带匕首至航运新村陈某住处,找妻子商谈离婚事宜,希望能挽救婚姻。得到陈某的否定后,杨某恼羞成怒,用匕首刺向陈某头面部、颈部、胸部等多处,此后被人发现逃离现场。
经过思想斗争,12月8日晚11时许,杨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经鉴定,陈某的损伤属轻伤一级。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其主动投案自首,最终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
杨某本想挽救婚姻,但并无改善夫妻关系之行为,反而在诉讼期间发生砍伤陈某的严重恶性事件,为保护妇女权益,京口法院于2015年12月15日判决解除双方之间婚姻关系,准予陈某与杨某离婚。(润萱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