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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助力,一举解决赡养案挽回亲情
嫁出去的女儿不是“泼出门的水”,对父母赡养仍要尽责

发布时间:2016-11-10 03:0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昨天,记者从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一起家庭内部的赡养纠纷,在援助律师的不懈努力下,最终成功化解。贫困的双亲不仅有了子女的赡养,更得到了女儿那份久违的亲情。

为了生活,

老父母无奈自扬家丑

年已六旬的林某是丹阳某镇的村民,与江某结婚后含辛茹苦将一双儿女养大。如今女儿出嫁已有几年了,却与双亲断绝了往来。两位老人没有生活来源,仅靠儿子一点接济,生活极为贫困。为了维持家庭生活,林某时常还要外出干些苦力活,全家人的生活更是捉襟见肘。

据了解,两位老人生怕家丑外扬,在乡邻面前从来不说女儿的不是。今年1月,在江某患病,无力支付医疗费,两人无奈之下来到了丹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援助中心指派了杨秀晖、夏晓慧两位女律师为其法律援助。

援助律师接到案件后了解到,林某与江某因性格不合已于两年前离婚,法院将房产判给了前妻江某。离婚后没有房子住,林某与江某住在同一屋檐下。律师了解到,女儿出嫁后,因为与父母有家庭矛盾曾多次争吵,之后再也不与父母联系,甚至逢年过节都不来探望双亲。

林某的儿子还未成家,与父母住在一起,打零工收入平平,无力在经济上更好地贴补双亲。随着年纪渐老,江某身体状况越来越差,生活上还要依靠林某照顾,为了给江某治疗,林某不得不时常到工地上干些体力活。

调解无望,

将一双儿女告上法庭

两位老人一开始并不愿起诉女儿。援助律师当即打电话给其女儿,没有想到女儿态度坚决,当场拒绝调解,让父母直接到法院起诉。

援助律师立即准备诉讼材料。据了解,江某因出血性胃炎、急性胆囊炎、子宫肌瘤等多种疾病,仅去年就住院4次,共计支出医疗费用21870元。扣除新农合保险支付,个人支出部分达13369元。援助律师还告知两位老人诉讼程序及风险,并特别告知由于是赡养诉讼,其儿子也应一同作为被告,希望两位老人事先和儿子沟通好,不要因诉讼影响感情。

当地法院很快开庭。老人的女儿表示,她目前没有收入来源,无力赡养父母,还表示自己是“嫁出门姑娘,泼出门水”,赡养老人理应由儿子负责。

援助律师表示,赡养老人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三个方面,子女不能以自己经济能力差为由拒绝赡养老人。同时无论儿子是女儿,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两度开庭,

成功挽回久违的亲情

随着庭审过程的深入,两位老人与女儿的情绪逐渐失控。老人女儿称,多年来母亲一直偏心儿子,出嫁的时候都没有给她准备嫁妆,平时在家也经常因琐事数落她,出嫁后生了孩子,母亲没有帮忙还一直对她提要求,因而心生怨恨,但她表示对父亲还是有感情的。

第一次庭审结束后,援助律师多次联系老人女儿做思想工作。援助律师的不断开解,并让其与关系较好的父亲林某见了几次面。在律师的积极劝说下,女儿还主动去探望了父亲。

不久,法庭第二次开庭,承办法官现场组织调解,在援助律师与林某的劝说下,江某也逐渐打开了心结。最终两位老人当场撤回了诉讼请求。女儿当庭表示自己愿意经常去探望父亲,有能力的情况下也会给予经济支持。

对于母亲江某,女儿表示将在找到工作以后,每月支付母亲一定赡养费用,医疗费用愿意分期支付。据此,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两位老人撤回诉讼请求,儿子与女儿每月各支付两位老人赡养费600元,相关医疗费用凭发票儿女各自承担一半。(姚文娟 沈湘伟)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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