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镇江新闻  >   镇江新闻 - 社会

你见过才买一年多的轿车漏雨吗?
车内积水2厘米深 4S店承认是质量问题

发布时间:2016-11-10 03:0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众所周知,新买的房屋因质量问题会出现漏雨现象,没想到的是杨先生才买了一年多的新车也会出现漏雨问题。记者昨日接到投诉后,与车主一起前往位于丁卯开发区武将路上的镇江德豪汽车有限公司寻求解决办法,该4S店承认车辆出现漏雨现象属质量问题。

市民杨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投诉称,他于3日到洗车店洗车时发现车内脚垫有积水,约有2厘米深,开始以为车窗没关好,雨是从窗口打进车内的,但细细一想,车子坐垫从没有湿过,不存在窗子没关好的事情,那车中水从何而来呢?百思不得其解的杨先生随后将车开到4S店,经维修人员检查,问题出在右前方车架钢板之间,这里的防水胶没有打到位,雨水是从这里渗漏到车内。

为了弄清责任及维护自身利益,杨先生昨日向记者出示了其在镇江德豪汽车有限公司购车的发票,记者注意到,购车时间是2015年9月10日,车型为大众牌FV7144LBDBG型轿车一辆,至今才一年多时间。在镇江德豪汽车有限公司会议室,副总经理陈小军接待了客户杨先生和记者,并就车子漏雨问题作了说明,承认出现这种问题是车辆质量问题。处理办法就是对漏雨处进行维修,然后对受潮的地方进行烘干,拒绝了客户杨先生提出的换车要求。对补偿方面,陈小军只同意延长保修一年时间;报销维修期间租车费用;对于电路受潮可能会引发车辆自燃等一些问题未能作出让客户满意答复。

双方同意先把车子漏雨处进行维修,具体补偿事宜择日商谈。

昨日,记者采访了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唐占军。唐秘书长表示,根据车辆出现质量问题的所在部位,这是消费者在购车时无法检查发现的地方,也不是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的损坏,作为汽车销售部门理应无理由地免费进行维修,直到消除故障,解决问题;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补偿应进行考虑。(曹海滨)曹海滨 摄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