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昨天上午,《镇江市企业登记并联审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在会上获悉,《实施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市在全省率先以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明确企业登记并联审批实施办法。
2013年8月起,我市在商事登记领域试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持章证和公章刻制“四证照一公章”并联审批;2014年8月起,完善企业设立“单一窗口”机制,试点“三证合一、一照三号”改革;2015年1月起,全省全面推行并联审批,我市承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一表申报、单一窗口”试点;2015年9月至今,我市率先在全省完成“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等改革。
市工商局副局长周君梅说,经过三年多的改革实践,我市企业登记“单一窗口”制度已经成熟,具备复制推广条件,这就需要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来固化流程、明确职责、扩展项目、深化层级。
“《实施办法》围绕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能,对原企业登记分段审批、分散审批模式进行整合,实行企业登记一口受理、并联审批。”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王宏介绍说,《实施办法》共二十六条,核心条款和重点内容包括明确并联审批的定义和调整范围、组织实施和方案制订等。
市政务服务办副主任张敏介绍说,市政务服务中心将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能;以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的“综合窗口”为抓手,实行“一口受理、内部流转、全程督办、证照统发”;与“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相呼应,衔接好“e办事”平台建设,搭建“线上线下、虚实一体”的企业登记新模式。
市编办(审改办)副主任陈小平说,《实施办法》既是近年来我市在商事登记领域改革实践的总结和深化,将企业登记“单一窗口”试点经验在标准化后复制推广,也是落实国家和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的具体举措。(徐晞凡 施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