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深入总结党内政治生活和监督实践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管党治党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笔者认为,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和强化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作为全面规范和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和监督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
《准则》和《条例》最大看点在于,坚持继承和创新的有机统一,既深入总结了党内政治生活和监督方面的经验和教训,继承了党在长期政治生活和监督实践中形成的制度规定,又全面总结了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笔者认为,贯彻《准则》和《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强化党内监督,最重要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特别是要完善政治生态,强化组织监督,改进民主监督,加强相互监督,坚持信任激励与严格监督相结合。要改变有些党员干部重业务、不重视政治思想和组织生活的状况,克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以及党的观念淡漠、纪律松弛的不足,着力解决组织涣散、“圈子文化”、“山头主义”等问题。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加强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共同任务。除了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认真学习领会《准则》、《条例》的规定并严格遵守外,要把各级领导干部作为教育和监督重点,各级领导干部要逐条牢记《准则》、《条例》的规定,铭刻于心,严格要求自己,真正从已经披露的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吸取教训,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保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等方面作出新的努力。
各级党委(党组)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使《准则》和《条例》的规定得到切实贯彻落实;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大查处违反《准则》和《条例》行为的力度。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能力,使《准则》和《条例》的规定得到切实贯彻落实;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笔者认为,要把《准则》和《条例》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校的必修内容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提高培训学习的质量。从违纪犯法党员干部的忏悔看,相当一部分人平时不注意学习,不注意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培养,不懂法、不学习党纪党规,有的单位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失之于宽松软,教训非常深刻。
要将贯彻《党内监督条例》与《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以及《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的贯彻实施结合起来,把对党员领导干部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和其他监督结合起来。另外,《准则》、《条例》是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的全面规定,要根据《准则》、《条例》,对党内政治生活和监督的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完善,使之与《准则》和《条例》保持一致。
(作者系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博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