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深入分析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任务,就新形势下不断完善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作出了重要部署。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明确党内监督的重要任务和内容,突出强调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为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净化政治生态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有力保障。
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党领导全国人民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必须通过完善和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六次全会上都对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提出明确要求,将强化党内监督的实践探索及时转化为制度成果,实现党内监督制度与时俱进,是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加强党的领导,离不开有效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管党治党各项工作层层推进、步步深入,党内监督已成为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从“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关键一环就是充分发挥监督执纪的威力。巡视监督持续深入,中央巡视组巡视了100多个地区和单位,实现了对地方和中管央企的全覆盖;纪检监察持续发力,一大批“老虎”“苍蝇”被绳之以法……事实证明,要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一系列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就必须强化党内监督,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人之有过,苦不自知,唯旁人视之甚明。”加强和完善党内监督,要坚持问题导向,哪有问题就监督哪里,哪有问题就解决哪里;要做好制度安排,科学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要强调全党覆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也不存在什么“特殊党员”;要健全监督体系,使全面监督、专责监督、职能监督、日常监督、民主监督共同发挥作用,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