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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机不慎撞人惹纠纷 巧妙调解消除多方烦忧

发布时间:2016-11-01 00:3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日前,记者从丹阳市司法局了解到,当地居民周某贷款买了一台挖掘机,雇用龚某当司机,给包工头王某干活。结果龚某驾车通过某村镇公路进入另一工地时,疏于观察撞伤了骑电动车经过的村民商某。由于肇事当事人“跑路”,这起事故赔偿引起纠纷,所幸调解员及时介入,巧妙化解,使得矛盾成功解决。

事故发生后,伤者商某欲找事故直接责任者、挖掘机司机龚某理论,然而事发后不久,龚某因担心承担责任竟不辞而别。于是商某找到挖掘机的所有人周某。据了解,周某家境并不富裕,为了买这台挖掘机全家人省吃俭用,还找亲友借了几十万。挖掘机才买回来半年多,钱还没挣到,没想到就出了这件事,周某实在是掏不出来赔偿款。然而,伤者急于用钱治疗,双方为此起了争执。

无奈之下,周某在朋友的提醒下找到丹阳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希望获得帮助。调解员听完情况介绍后,立即通过周某联系包工头王某一同进行调解。调解员和王某沟通之后,了解到王某手头的工程项目较多,需要长期租用挖掘机,支付的酬劳也比较丰厚,但平日里只管驾驶员吃住,酬劳要到过年的时候才能结清。

根据实际情况,调解员当场提出建议,希望王某提前将租用周某挖掘机的酬劳(相当于赔偿商某的金额)支付给周某,用于支付赔偿款,同时周某保证在此期间其挖掘机专供王某使用,完成约定的工程量。王某、周某一致同意调解员的意见,经过对租金等细节的一番讨论后,双方敲定了细节,当即就通知伤者商某。次日一早,三方来到调处中心签订了调解协议,圆满解决了这起纠纷。(郸思轩 沈湘伟)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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