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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他人证件办理贷款挥霍
90后大学生被判罚金1.5万元

发布时间:2016-11-01 00:37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一名90后大学生,在校园捡到他人身份证、学生证,不仅没有归还,还冒用他人身份办理信用卡。经京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被告人张平罚金1.5万元。

张平是我市一名在校大学生,但迷上了买彩票,为此常因缺钱烦恼。2015年9月,张平在宿舍楼梯上捡到一个钱包,里面有许江的身份证、学生证。在与朋友的交谈过程中得知,只要有身份证、学生证就可以从网上办贷款,并且网上贷款可以用他人的身份信息。当月底,张平利用许江的身份证,先后办理了许江名下的手机号和银行卡。

2015年10月20日,张平用许江的身份证、学生证,以及许江名下的手机号、银行卡在一大学生贷款平台上办理消费贷款共计人民币6000元。得到这笔钱后,张平很快就挥霍一空,对于这笔贷款,张平一直未偿还。

直到今年5月,银行来到学校找到许江要求还款,许江才得知自己“被”贷款这么多钱。于是,他第一时间报了警。

张平到案后,在家人的帮助下,主动还清了贷款。但张平利用许江身份证至银行办卡,其行为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为此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吴若曦 张兆勇)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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