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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市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发布时间:2016-10-31 17:46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新华社银川10月31日专电(记者靳赫)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31日起开始在市辖三区范围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该市首批不动产权证书也于同日发放。

    记者从银川市政府获悉,银川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类型主要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等权利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等。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房地产登记将由不动产登记替代,房地产权证书和登记证停止发放,改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原有的证书继续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原有证书不更换,待今后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变更登记时换为新的统一不动产权证书,原来已依法办理的房屋、土地登记也不会因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而受到影响。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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