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镇江新闻  >   镇江新闻 - 区域

扬中一男子被终身禁驾了竟然还酒后驾车

发布时间:2016-10-24 01:1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老酒到底有多大的魅力?都被终身禁驾了,还要喝酒开车!昨日,扬中交警部门介绍两起涉酒交通肇事案件:四年前,一起交通死亡事故让一个家庭支离破碎,而肇事司机陈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且被终身禁驾。

  本以为陈某会牢记事故的教训,岂料,陈某又因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交警查获。10月10日,陈某再次被送至拘留所拘留七日。

  中元节

  酒驾将纸钱撞了一地

  警方介绍,2015年8月28日,是传统的中元节,农历七月十五。陈某和家人在扬中西来桥吃完饭后准备驾车回家。下午1时15分许,当陈某驾驶轿车沿238省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扬中八桥镇得胜村4组路段时,陈某并未注意一旁正推着自行车由西向东横过马路的韩某。

  事故中,韩某连人带车被撞倒,后座的纸钱散落一地。

  顿时,车上的人都慌了,陈某的老婆下车询问韩某有没有哪里不舒服,韩某说自己的腿疼得不得了。陈某老婆见韩某小腿正流血不止,立即开车将其送至附近的扬中兴隆医院。随后,周围围观的一名群众用手机如实报了警。接到报警后,扬中交警大队八桥中队执勤民警立即赶赴医院。

  但当民警找到当事人并询问是谁开的车时,陈某的老婆急忙解释:“当时车是我开的,老公坐在副驾驶,没有注意路边有人过马路。”

  但是,执勤民警依据警情还是盯上了陈某,并将呼气式酒精测试仪递到陈某嘴边。这时陈某犹豫了。吹气测试结果显示43mg/100ml,执勤民警将陈某夫妇带至八桥中队分别接受调查。

  “秋后算账”

  一年后被拘留罚款

  经执勤民警核实,驾驶人陈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血检结果显示,陈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5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最终,眼看无法逃避,对此次事故,陈某也如实交代了,车不是老婆开的,是自己开的,且中午确实和家人喝了半杯白酒。

  同时,韩某被转送至三五九医院进行治疗。经医生诊断,韩某骨盆多处骨折,右腿腓骨骨裂,右膝关节活动受限。直到今年7月,韩某的伤残鉴定结果才出来,属轻伤一级。这一案件也才得以“秋后算账”。

  今年10月,陈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营运机动车、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罚款3000元的处罚。

  醉驾撞人

  获刑被终身禁驾

  时间回到2011年3月4日晚8时27分,警方介绍,当时驾驶人陈某醉酒后(经检测血液中的乙醇浓度为152mg/100ml)驾驶轿车,沿238省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扬中港兴路路口,与由东向西推自行车在人行横道线上步行的陈某乙相撞。陈某乙被撞倒在东侧快车道内,因驾驶人陈某未立即抢救陈某乙,大约两分钟后又被由南向北陆某驾驶的轿车碾压胸腹部,陈某乙当场死亡。

  该起事故中,陈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且未立即抢救陈某乙,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陆某驾驶机动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未保护现场、抢救陈某乙,驾车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而后,陈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扬中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驾驶证被依法吊销,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今年10月,陈某被送至镇江市拘留所执行拘留。民警就此提醒各位驾驶员,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卞志鹏 万凌云)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张明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