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今年正值我市被命名为“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30周年。昨天,我市公布首批26处历史建筑名单。这些建筑集中于伯先路及大龙王巷历史街区保护范围内。
市规划局新闻发言人、总规划师段志旺介绍,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历史建筑是指经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划定历史建筑,可保留一个城市的文化遗存、地方风情和特色风貌,延续社会的历史文脉。
记者注意到,首批纳入名单的历史建筑多为建于清末及民国,在历史、科学、艺术、利用等方面有一定价值的传统民居。如小街41号的卫生医院旧址。建筑坐北朝南,地上二层、地下一层,砖木结构,整体青砖叠砌,南面有券拱大窗、铁艺栏杆,阳台栏杆有“卫生”二字;南面正中开宽敞走廊,建筑内房间南北分设,中部设木质楼梯供上下。据调查,该建筑已有135年左右的历史,属于基督教教堂的房产,曾作为慈善医院。该建筑体量较大,结构完整,是见证镇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历史遗存。
市规划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处处长窦晓青告诉记者,继公布首批历史建筑名录后,下一步市规划局将会同文广新局、住建局等共同建立历史建筑保护的图、文、影像、声像等档案,完成历史建筑的测绘工作,划定历史建筑的本体及保护范围,设置保护标志,并拟定建筑保护相关配套政策。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我市历史建筑划定工作将继续开展,更多的能反映镇江历史文化特点、民俗传统文化和传统手工技艺,具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色的建筑将被划定为历史建筑。(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