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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31万多元工资 私企老板下“逐客令”
法律撑腰,为60名残疾务工者讨公道

发布时间:2016-10-21 00:53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太感谢了,如果不是你们援助律师介入,我们的工资哪里能要得回来。”握着律师的双手,残疾务工者李某连声称谢。昨天,记者从司法部门了解到,一名私营企业老板,竟以“无钱”为由,拖欠着31万多元工资款,欲将60名残疾务工者辞退。

据了解,李某等60名残疾人通过应聘在句容市某制桶有限公司上班,说是公司,其实类似于手工作坊。由于员工都是残疾人,该公司负责人吴某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员工发放工资,每人每月仅1000多元,可是这样的最低待遇也常常要拖欠。

今年7月,吴某以企业受市场影响,无法经营为由突然对李某等60名残疾员工予以辞退,更过分的是,在辞退之际,公司还拖欠60名员工三个月工资,共计31万多元。据了解,李某等残疾员工家庭均十分困难,失去了这份工作,对全家人的生活都有不小的影响,当员工要求吴某支付工资时,对方竟然表示“没钱”。

多次协商未果后,李某等60名员工将公司大门堵住,坚决要求先付工资再辞退。矛盾发生后,句容市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赶到现场进行疏导规劝,援助律师审查案件基本情况后,当即决定对李某等残疾员工给予法律援助。

援助律师首先向企业负责人明确指出,拖欠员工工资和突然解除劳动关系的做法,已违反《劳动合同法》,工人维权要求是正当的,企业必须给出合理答复。同时告知残疾员工,应理智维权,合法维权,并向他们宣传了法律援助的相关内容。

随后,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连续奋战4天,帮残疾员工核实每人被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金额,登记造册,同时积极与企业负责人谈判,并让企业确认盖章。为对双方负责,援助中心要求企业放弃法定的答辩期,由仲裁委出具调解协议书。

经过两个星期的积极调解,援助中心成功化解了这起群体性矛盾,使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双方劳动关系于2016年7月31日解除;企业为李某等60名残疾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至2016年7月31日;企业在2016年10月30日前支付所拖欠工资318600元;企业支付李某等60名残疾员工经济补偿金639520元,从2016年9月份起每月向每人支付经济补偿金2000元,直至支付完毕。(张晗 沈湘伟)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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