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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了一只羊,失主索赔3万元
“捡拾者”不肯归还,还得民警到场才管用

发布时间:2016-10-21 00:4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捡到一只羊拒绝返还,结果被羊主人索赔3万元。昨天,笔者从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受理了这起罕见的返还遗失物案件,该案将由开发区法院下属的平昌法庭依法审理。

据法院方面介绍,在诉状中,原告镇江新区的沈某称:2015年9月15日下午5时许,他在位于镇江新区丁岗镇放牧自家羊群的过程中发现一只羊不见了。这还是一只种羊。沈某立即发动家人寻找,在寻找力量不足的情况下,还雇人加入寻找队伍。

沈某还诉称,寻找过程中,他们曾经向被告岳某询问,但被告岳某否认捡到原告沈某遗失的种羊。后经众人努力寻找,9月19日,沈某在被告哥哥岳某某家中发现所丢失的种羊,但被告岳某仍旧拒绝返还。沈某无奈拨打110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接到报警后,当地派出所民警出警赶至现场。在民警到场的情况下,被告岳某方才返还沈某所丢的种羊。

日前,种羊事情再起波澜。原告沈某一纸诉状,将被告岳某以及岳某的儿子、哥哥列为共同被告,一起诉上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诉求中,沈某要求三被告共同赔偿种羊的配种费、自己的误工费及交通费等,合计30000元。

发稿前,法院方告诉笔者,目前,该案已由该院平昌法庭依法进行审理。由于案件还在审理中,法院方无法透露更多详情。(兴园 万凌云)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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