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昨天,市交警部门在前期举行听证会的基础上发布通告,11月21日起,市区8条路段机动车违停,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
具体路段为:1.中山东路(梦溪路口-电力路口);2.中山西路(电力路口-朱方路口);3.解放路(运河路口-长江路口);4.正东路(梦溪广场路口-解放路口);5.电力路(中山西路口-长江路口);6.长江路(解放路口-环湖路口);7.北府路(檀山路口-黄山东路口);8.黄山西路(黄山南路口-九华山路口,含镇江站高架路)。(谈德捷 张兆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