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服刑人员肖某,在监狱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符合减刑条件,予以减刑。”日前,在省镇江监狱“科技法庭”,因故意伤害罪原判无期徒刑的肖某,接收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远程庭审。这标志着监狱科技法庭率先达到省高院有关建设标准,经过一年多的运行,已成为对无期徒刑罪犯减刑案件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模式。
记者了解到,省镇江监狱“科技法庭”是率先通过省监狱管理局合格验收的监狱单位。该科技法庭借助宽带专网,由远程音视频庭审系统组建而成,融合采用高清音视频编解码技术、电子真迹签名、远程指纹采集、高清数字摄像机现场画面实时采集等高新技术。
庭审现场由庭审法官在南京的省高院组成合议庭,通过音视频系统对监狱提请的罪犯无期减为有期徒刑的案件进行审理。(石玉梅 解西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