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镇江新闻

省镇江监狱第4次获“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6-10-16 18:07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近日,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文命名表彰,江苏省镇江监狱榜上有名,被授予“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这是该监狱连续13年打造“文明创建”品牌,第4次获此殊荣。

    据了解,自2004年以来,省镇江监狱坚持“以创建促进发展,以发展引领创建”,坚定建设现代监狱和创建省、市级文明单位的目标,主动融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厚植优势拓载体,不断推进更高水平文明建设。监狱2007年被司法部命名为现代化文明监狱,先后4次蝉联“镇江市文明单位”称号和“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近年来,曾被授予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和全国监狱劳教(戒毒)场所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表现突出单位,是江苏监狱系统较早参与地方文明创建工作,并一直处于创建“第一方阵”。

    在“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省镇江监狱继续致力于“品牌创建”、“特色创建”、“融合创建”,参与“大爱镇江”、城乡结对、网络文明传播、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等经验做法多次受到镇江市文明办、省市级文明单位考评验收组的充分肯定,中央文明办通过工作群向其他省市推广;监狱的文明创建做法被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以简报的形式推介,人民网、中国文明网、法制网、江苏法制报、金山网等主流媒体也多次报道;并有2名民警被分别评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和“镇江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网格化管理先进个人”。今年6月,全省监狱系统“江苏省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现场观摩会曾在镇江监狱召开。(通讯员 解西辉)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王丹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