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为更好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昨天上午,市人大召开了《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汇报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张庆生主持会议并讲话。
张庆生表示,镇江因水而生、因水而兴、因水而美,加强水资源管理,事关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生态领先、特色发展”是我市一以贯之的战略路径,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和基础保障,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生态,是镇江生态文明建设的应有之义;镇江虽然有江有河有湖,但依然存在资源性缺水和水质性缺水双重问题,水资源人均拥有量不及全国平均水平,节约水资源、保障水安全更加迫切。
在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后,张庆生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学习,认真研学《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夯实检查基础,进一步提高治水管水用水的法治意识和依法检查的能力;要聚焦问题,确立鲜明的问题导向,并以《条例》为准绳,对照《执法检查通知》中的10个重点方面内容,动真碰硬地去纠正,认真负责地提建议,确保检查实效;改进方式,做到真查、实查、深查、严查,切实提高检查水平;紧密协作,两个执法检查组之间要密切协作,做到信息互通、检查同步、成果共享,并做好与辖市区人大的联动,并把人大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增强检查合力,浓厚执法检查的社会氛围。
据了解,自2003年省水资源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市上下依法推进水资源管理,重点突出规划引领、综合开发利用水资源;突出节水优先、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突出水源安全、推进水功能区建设;突出生态保护、改善水环境质量和突出用水管理、保障水资源等。目前,全市用水总量基本稳定在26亿立方米左右,其中生产、居民生活、城镇环境用水分别占用水总量的91.2%、6.1%和2.7%,年年实现省下达的用水节水护水目标。
执法检查前,市人大特地邀请河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吴志红为相关检查人员对条例进行讲授。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苏,副主任王萍、鄂金书、凌苏参加会议,副市长胡宗元作《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记者 周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