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镇江新闻  >   镇江新闻 - 要闻

三季度办理“安居补贴”申请826户
七类人才在镇置业可领“安居补贴”

发布时间:2016-10-11 00:21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自去年起实施的人才安居补贴政策迎来了“火爆期”。记者前天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今年三季度我市共接受人才安居商品住房购房补贴申请826户。

根据《关于人才安居政策的意见》(试行),我市通过发放购房补贴、放宽公积金贷款政策等方式,鼓励各类人才在镇购买商品住房、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为他们创业安居创造良好条件。据介绍,安居政策适用于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和镇江新区的人才。“人才”分为七类,既包括“两院”院士、省“双创计划”人才、市“331计划”入选者等,也包括本科生、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高级技师等。

具体政策表述为:市区范围内第1-7类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到2017年年底前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均可享受应纳税房价1%的政府性购房补贴。其中,购买90㎡以上(不含90㎡)首套成品住房的,可再享受应纳税房价0.5%的政府性购房补贴。

今年4月起,我市出台的《房地产去库存实施方案》,也专门列出“各类人才购房补贴”。只要是符合《关于人才安居政策的意见》(试行)文件规定的人才购买商品住房的,均可享受缴纳契税补贴。

为方便各类人才领取安居补贴,市政务服务中心专设了服务窗口,统一对人才申报购房进行审批、认定和办理。(翟进)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