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服刑人员肖某,在监狱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符合减刑条件,予以减刑。”近日,在省镇江监狱“科技法庭”,因故意伤害罪原判无期徒刑的肖某,作为第200个对象,接收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远程庭审。这标志着监狱科技法庭率先达到省高院有关建设标准,经过一年多的运行,已成为对无期徒刑罪犯减刑案件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模式。
笔者了解到,省镇江监狱“科技法庭”是率先通过省监狱管理局合格验收的13家监狱单位之一。该科技法庭借助中国移动宽带专网,架设信息高速通道,由远程音视频庭审系统组建而成,融合采用高清音视频编解码技术、电子真迹签名、远程指纹采集、高清数字摄像机现场画面实时采集等高新技术。
在庭审现场,笔者看到;庭审法官在南京的省高院组成合议庭,通过音视频系统对监狱提请的5件罪犯无期减为有期徒刑的案件进行审理。整个庭审过程,音视频传输清晰,证据展示、案卷传输等环节运行顺畅。罪犯肖某进行自我情况介绍;监狱刑罚执行科代表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建议,当庭列举肖某改造计分考核台账、改造奖励审批表等证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提出检察意见;最后肖犯作自我陈述,再通过科技法庭系统对庭审笔录进行电子签名、按捺电子指纹确认。笔者注意到,科技法庭实现了审理“全程留痕”,现场气氛庄严肃穆。罪犯肖某对这一庭审模式颇感新鲜,感受到过程“很阳光”。
据省镇江监狱刑罚执行部门负责人介绍,启用科技法庭是推进刑罚执行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减刑案件网上协同办案的创新举措,这在全国监狱系统属先进水平;同时,科技法庭的使用,能方便罪犯参与诉讼,也有利于降低司法成本、确保监管安全和规范司法行为。(通讯员 解西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