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网信办和民政部联合向各地网信、民政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网信领域社会组织建设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网信、民政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大力加强网信领域社会组织建设作为促进网信事业发展和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动创造有利于网信领域社会组织建设的条件,共同推动网信领域社会组织建设迈上新台阶。
《通知》要求省级、设区市两级网信部门和有条件的县级网信部门加快培育一批骨干社会组织,覆盖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主要领域。各级民政部门要与网信部门紧密配合,优化服务,提高审核办理效能,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简化登记程序,推动全国网信领域社会组织数量实现较快增长,积极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
《通知》明确,民政部门在审核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申请时,凡涉及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域的,应征求同级网信部门意见,加强名称审核、业务范围界定。对直接登记范围之外的网信领域社会组织,继续实行民政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由同级网信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或应征求其意见。
《通知》明确,网信部门要加大对网信领域社会组织工作的指导,支持其充分发挥行业代表性优势和基层群众性优势,当好党和政府与网民、互联网从业人员的桥梁纽带,广泛凝聚共识。要完善推动网信领域社会组织发展的扶持政策,有计划地扶持一批品牌网信领域社会组织,示范带动网信领域各类社会组织共同进步。
《通知》要求网信、民政部门加强对网信领域社会组织日常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加强诚信自律建设,严格落实社会组织政社分开有关要求。
《通知》要求网信部门加强对网信领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选好配强党组织负责人,为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民政部门要结合社会组织登记、检查、评估以及日常监管等,督促推动网信领域社会组织及时成立党组织和开展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