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我市的人行道上盲道并不鲜见,这是根据国家规定专门为盲人设置的“无障碍通道”。但近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称,在中山东路上看到有盲人不走盲道,反而走上机动车道了,穿行在车流间,相当危险。
【市民反映】
盲人不走盲道
却在车道间穿行
近日,市民张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在中山东路上看到有盲人放着路边现成的盲道不走,反而在机动车道间穿行,车辆在盲人身边飞速而过,看得人心惊肉跳,“盲人怎么走上了机动车道?”他还表示,当时不远处就有交警,但交警并没有对这种行为采取什么措施。同样的现象,在中山东路附近上班的王女士也看到过:“一对老夫妻,一看就是盲人,两个人用棍子点着地走在机动车道上,吓了我一跳,这也太危险了,要是撞上怎么办。”走访中记者还了解到,多位市民也曾多次在非机动车道上遇到过盲人,大家表示:“盲人走在电动车车流之间,真是太危险。”
“我们也曾看到有盲人走上机动车道,确实比较危险。”镇江交警支队润州大队副大队长王伟华告诉记者,虽然盲人走上机动车道不一定是自己主观故意的,但是盲人也是行人,走上机动车道一样违反交通规则,“遇到这种情况,正确的做法是进行劝阻,并将盲人搀扶到安全的地方。”
【为什么?】
盲人反映盲道拥堵
走车道反而更安全
盲人不走盲道,反而走上车道,这是为什么呢?家住金山水城的盲人师傅李俊民这样解释:“盲道太堵了,走盲道反而更危险。”他告诉记者,因为盲道障碍太多,他被绊倒过多次,所以后来出门,他都是用盲杖摸索着非机动车道的路牙走,“这样脚下的障碍物比盲道上还少一些。”
同样不选择盲道的还有住在青云门的盲人师傅江其童,他出行的“秘诀”就是顺着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栏杆走,“我的眼睛一点光都看不见,只能靠盲杖和手摸,盲道经常有东西堵着,根本走不下去,顺着栏杆还能摸过去。”江其童说,就算这样,也不是安全的出行之法:“我一般顺着非机动车道一边的栏杆走,但是有次不知道为什么,走到机动车道一边了,车子呼呼地过,心里挺害怕。还有栏杆上的那个‘帽子’装饰很尖锐,我都被刮伤过好几次了。”
【实地走访】
店招、电动车截了去路
“无障碍通道”
障碍重重
记者走访我市多处地方,发现盲道被侵占现象比较严重。万达广场2号门电动车停放处附近,一条盲道的入口被栏杆拦得无缝可入,而且离入口两步远的地方,两辆自行车又将盲道遮得严严实实。
苏宁广场的电动车停放处也同样有这样的情况,几道标有“苏宁广场”字样的铁栏杆,不仅围住了电动车,也堵死了盲道。
中山东路人行道上,十多辆电动车虽停得整齐,但车屁股正好遮住了盲道。不远处,一辆违规停放的白色小汽车则直接将盲道“腰斩”,再往前几步,一家饭店的标牌位置也“恰好”放在了盲道位置上。可以说,别说盲人了,就是双目正常的普通人,顺着盲道走也寸步难行。
在采访中,记者还发现,不少占用盲道的单位和个人对自身占用盲道的做法,采取了不回避和找借口的方式,如万达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领导都不在,我们不接受采访。”中山东路上正占用盲道的电动车车主匆匆甩下一句:“你看别人也占啊,我就停一会儿。”然后就锁车走人了。
【市民观点】
盲道被占可叹 违反交规不可取
对于盲人走上车道的事情,受访市民观念不一,市民叶女士表示:“盲道走不通只能走车道,这也是不得已的事情,值得同情。”但反映情况的张先生认为:“有的盲人可能是不小心走上机动车道的,但是有的就是贪图方便,一副谁敢撞我的架势,他们本来眼睛就不好,这样违反交通规则上路,车子要是撞了他们,算谁的错?”张先生表示,虽然盲人被逼上车道的事情值得同情,但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值得商榷,“不能因为自己家里房子淹了,就住到别人家里去。”
市民马先生给出了另外一种意见:“因为盲道被占,盲人不得已违反交通规则上路,如果所有盲人都因此不走盲道了,那些侵占盲道的商家、电动车主便会更加肆无忌惮地占用了,这样岂不是恶性循环?双方该做的,是各退一步,盲人尽量走盲道,大家也尽量还盲人一个安全通畅的盲道。”
【大声疾呼】
给盲人让出一条通畅盲道
“以前有三轮车的时候还好一点,能直接送到目的地,现在三轮车没了,打的太贵舍不得,他出门我都尽量陪着,要是盲道不堵的话,我也放心点。”李俊民的爱人于女士对记者说,“作为盲人家属,我们希望大家帮帮忙,为盲人多考虑一点,盲道就不要占了。”
“目前我市大约有6万多名残疾人,其中盲人约有1.5万人,这还是领了证的,要是加上没领证的还会更多。”我市盲人协会主席杨力表示,盲道是为了方便出行而设置的,但如今我市的盲道说严重点几乎“名存实亡”:“很多本身设立的就不规范,管理也跟得上,侵占的情况就更严重了,盲人不仅不能从中得到便利,有的还因此受伤,每次知道这样的事情,我们也很心痛,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大整治和建设力度,也希望市民多配合,给盲人让出一条通畅的盲道。”(晏海雁)摄影 晏海雁
【说上两句】
让“无障碍通道”无障碍
盲人不走盲道,走上车道,这一幕很惊险,但仔细一想,这一幕并非不可避免。盲人说盲道堵,占盲道的东西很多,但细细想来,找出对应的责任方却并不复杂,占了盲道的饭店标牌,饭店该负责,城管部门也应负责清理;截了盲道的汽车、电动车,车主逃不开责任,交管部门也该担一份责;还有擅自拦了盲道的商场,更是毋庸置疑的责任方。
有人道盲人贪图便利,确实,如果真有盲人为了贪图便利弃盲道而走车道,那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极大不负责任,更要为人们产生“盲道无用”观念负上不可推卸的责任。其实扪心自问,我们每个人何尝不是其中一方,但这么多的责任方,却依然没能开辟出一条窄窄的通畅盲道,归根结底,不过是各方未能做到“各司其职”罢了。生活中多一点善意,多一点留意,多一点尽责,“无障碍通道”如能“无障碍”,我们往更文明、更人性迈出的步伐又何惧“障碍”。晏海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