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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克隆他人账号诈骗小团伙被批捕

发布时间:2016-09-20 00:05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先前使用QQ冒充公司负责人进行诈骗的伎俩,如今有了新发展。近日,镇江警方破获了一起将他人微信“克隆”,假扮成公司老总骗取财务人员信任,骗得11万余元的新型诈骗案件。京口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杭景、彭俊、彭越。

杭景与彭俊系广西宾阳县人,当地经济不甚发达,近年来盛行诈骗发财的风气,二人也想以此发财。

起初,杭景并没有什么诈骗经验和技术。为此,从2015年七八月份开始,他陆续召集到彭越等人,一起通过新闻播报的诈骗案例学习诈骗方法,从而获得了电信诈骗的“基础知识”。随后,几人共同出资购买诈骗工具、支付房租,并约定诈骗成功后一起分钱,形成了一个小型诈骗团伙。

2015年,他们就曾利用网上购买的QQ号,潜入他人公司QQ群,假冒公司老板QQ骗取财务人员汇款。具体的做法是,首先以公司新员工的名义,申请加入相应公司的QQ群。在群里共享的通讯录中,找到老板或者负责人以及财务人员的联系方式,随后进行诈骗。

2016年,杭景等人来到珠海,升级了诈骗手段——利用微信诈骗。

7月13日, 杭景通过网络搜索引擎,发现了北京一网络技术公司的通讯录,锁定目标公司老总及财务人员的手机号,而后使用购买的诈骗工具,克隆出和公司老总一模一样的微信号,并加该公司财务人员为好友。

起初,杭景先模拟“老总”的口吻,正准备跟对方签订合同。让财务给指定“客户”打电话,再冒充“客户”接听,并告知合同保证金已经在安排。等财务在微信上告诉“老总”,对方保证金已经安排好后,“老总”再用软件伪造了一张对方转账成功的截图。

这时,财务的警惕性放松了很多,他听从“老总”指使,打电话给“客户”,让其签订合同,“客户”表示合同中有款项对其不利,需要修改,当天不能修改,要退还保证金。财务通过微信,将“客户”的要求告诉“老总”,“老总”于是让财务退钱给“客户”。于是,财务人员就将“合同保证金”打款到了杭景的指定账户,骗取了11.4万元。

今年8月份,镇江警方侦破一起网络诈骗案时,发现这起案件的线索,顺藤摸瓜将嫌疑人抓捕归案。(文中人物均为化名)(陈舟远 王旭 张兆勇)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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