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如果不是你们援助律师撑腰,我们的正当权益将无法讨回,真是太感谢了。”日前,56岁的周女士来到句容后白法律服务所,向援助律师连连致谢。目前,在援助律师的全力帮助下,周女士及其女儿已经拿到了11万元的补偿费。
据了解,今年6月中旬,周女士来到句容市法律援助中心,周女士表示,她是为了女儿来申请法律援助的。经了解,周女士女儿王某和丈夫赵某3年前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2013年10月,王某不幸换上了尿毒症,赵某便将妻子王某送回娘家养病,最初赵某还时常去看望,给点生活费,但从2014年1月起,赵某不仅不给生活费,再也不来看望和照顾。由于王某病重无法前来,周女士便为女儿申请法律援助。
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审查周女士所带的经济状况证明、医院诊断证明书等相关材料,确定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考虑到王某的身体状况及往来交通不便,立即办理了相关手续,并指派后白法律服务所王桂平律师提供法律援助。
王桂平来到周女士家中进一步了解情况,发现周女士及丈夫都是农民,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为了给女儿治病,不仅花光了所有积蓄,还欠下了很多债。由于赵某已经两年多没有探望妻子,加之治病带来的巨大经济压力,王某情绪低落,较为悲观。王桂平耐心进行了开导,希望王某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随后,援助律师根据实际情况拟好诉状,要求赵某承担已经产生的医疗费和王某将来的治疗费及生活费等,第一时间到法院立案,考虑到王某病情严重,每周要血透两次,医疗费已经山穷水尽,援助律师请求法院尽快开庭。
庭审中,赵某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并称自己也没有挣到钱,生活上也依靠父母。援助律师与赵某及其父母进一步沟通,了解到男方家庭希望赵某与王某离婚,以便赵某再婚传宗接代。经过多次协商,女方家庭表示可以考虑离婚,但要求男方一次性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款。最终两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王某与赵某离婚,赵某一次性支付王某11万元补偿费。
目前,这笔补偿费已全部支付给王某,对于王某来说,结束了有名无实的婚姻也是一件幸事。(余叶 沈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