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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企业迟迟未履行合同 法律助力成功讨回200余万

发布时间:2016-09-17 02:1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外地企业因种种原因迟迟不履行合同,导致本市企业资金周转困难。近日,在两名基层法律工作者不懈努力下,历时1年多,成功为扬中某新能源企业追回了200余万合同款。

据了解,早在2014年1月,扬中某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河北省保定市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接线盒买卖合同,约定为保定新能源公司生产制作接线盒。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期间,扬中某微电子公司累计供货价值1600余万,但保定新能源公司仅支付了500万元,还剩1100余万元的货款经多次催要迟迟不肯付款。

法律工作者张斌及律师赵万明作为原告诉讼代理人向扬中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了被告保定能源公司1300万的银行承兑汇票。后因管辖权问题,该案被移送至河北省高碑店市法院处理。在此期间,被告保定新能源公司以产品质量问题提起了反诉。

因双方对国内接线盒行业标准的认定有争议,经过双方当事人以及诉讼代理人的多次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出具调解书:即扬中某微电子公司购买保定新能源公司以其供应的接线盒生产的组件,以冲抵保定新能源公司应付的货款,保定新能源公司还须支付200余万元。保定新能源公司在银行承兑汇票移送至高碑店市法院并解除质押后当日一次性以电汇方式支付给扬中某微电子公司。至此,扬中某微电子公司顺利追回200余万的货款。(杨思轩 沈湘伟)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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