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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朋友车肇事逃逸 车主承担相应责任

发布时间:2016-09-17 01:58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日前,句容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其中肇事司机堪称最佳损友,借朋友车肇事逃逸,无钱赔偿。车主因此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14日傍晚,句容市白兔镇行香菜场路口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一辆南京牌照的小型轿车与前方同行的电三轮发生追尾碰撞,致两车受损,电三轮驾驶人受重伤。而肇事轿车竟未停车、扬长而去。

接警后,句容交警大队边城中队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现场警戒,抢救伤者。经现场勘查和群众反映,肇事车为苏A号牌小型轿车。被撞电三轮车驾驶人张某今年55岁。事发后,肇事车逃逸,而张某因头部跌落地面、颅内受损,目前仍在医院抢救,未脱离生命危险。

事发后,民警根据线索找到肇事车主凌某。经了解,事发时,该车不是凌某本人所开,而是凌某的一个外地朋友金某(男,32岁,吉林人)。肇事后,金某失去了联系。直到14日夜里,凌某才与金某联系上,并于15日上午带着金某来到边城中队投案自首。

据金某交代,他的爱人是句容白兔镇人,他是今年初与爱人一起回句容做餐饮生意的。当天下午,金某爱人要到乡下的父母家去送礼,而其本人约好晚上与几个朋友在句容市区吃饭。于是,金某向朋友凌某临时借了车,下午5点多开车将爱人送到白兔后,急忙开车返回。当车行驶到事发路段时,因旁边一辆面包车变道,避让时操作不当,轿车与前方行驶的电三轮发生了追尾碰撞。

金某说:“我认为是追电动三轮车的尾部,没有直接撞到人,人摔到地上应该不会太重,加上车子是借的朋友的,我想找个地方把车子修好,赶紧还给朋友,以便下次好借,我怀着侥幸心理,没有停车就直接开走了。但当时也害怕警察会马上找到我,就关掉手机,并开车在边城镇、句容市区、郭庄镇绕行。我打算把车开远一点,找个地方修一修,正好有个淮安的朋友欠我两万块钱,我就连夜往淮安方向赶,到淮安时已经是凌晨五六点钟了。”

目前,被撞电三轮驾驶人张某正在医院抢救,生命垂危。而金某因肇事后逃逸,车辆保险公司拒赔。据警方调查,金某的餐饮生意失败,现在在帮人打工,句容仅有的房产早已被抵押,目前没有赔偿能力。而车主凌某临时借车,没有任何手续,将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肇事逃逸,15日傍晚,金某被句容警方依法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张正龙 张兆勇)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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