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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明确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
“十三五”末,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80%

发布时间:2016-09-08 00:15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对不保留骨灰采取江、海葬的,每例一次性奖励2000元;对使用无毒、可降解环保用品(骨灰盒)并采用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的,每例一次性奖励1000元;对遗体捐献者,每例一次性奖励2000元。昨天,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最新出台的《关于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对节地安葬设施建设、服务标准以及节地生态安葬的奖补政策等进行了明确。

“‘十三五’期间,我市将大力深化节地生态安葬公共服务产品供给侧改革,加大政策激励措施。”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负责人李正云介绍,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到“十三五”末,全市火化率保持100%,节地生态安葬比例将由现在的50%左右增加到80%。各辖市区殡仪服务设施和镇立体式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实现全覆盖。

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方面,着力加强城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安息)堂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确保辖区内新建公益性墓地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100%,经营性公墓生态安葬比例不低于30%,现有经营性公墓存量土地的生态安葬比例大于20%。严格落实单人墓穴占地不超过0.7平方米,双人墓穴不超过1平方米建设标准。

“除此之外,我市还在已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李正云介绍,市区具体的奖补政策包括对不保留骨灰采取江、海葬的,每例一次性奖励2000元;对使用无毒、可降解环保用品(骨灰盒)并采用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的,每例一次性奖励1000元;对遗体捐献者,每例一次性奖励2000元。各辖市、丹徒区也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

据了解,我市从2009年开始推行节地生态殡葬,全市各大墓园近年都相继开辟出草坪葬、格位葬、花坛葬等生态节地安葬方式,实现了生态葬方式多元化。以新区的北山公墓为例,节地生态安葬率已经达到100%。按照国家规定,双穴不超过1.2平方米,单穴不超过0.7平方米,北山公墓不管是单穴还是双穴占地面积都只有0.3平方米,远远低于国家标准。

福承塔园是市区另一个按照节地生态标准建设的公墓。塔园目前主要有两种安葬方式,一种是格位葬,一种是草坪葬。

除了安葬方式越来越多样,我市节地生态葬的占比也在逐年提高。据统计,全市上半年共有节地生态葬8185例,其中市区2771例,而根据市民政局的统计数据,去年全市共有节地生态葬4041例。(朱秋霞)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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