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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
从2016年5月1日起,2年内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

发布时间:2016-09-08 00:1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昨天下午,市政府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新闻发布会,宣布我市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市人社局副局长戴江澄在发布会上明确表示,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都不会因降低费率而降低。

经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制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的通知》,明确在两年里,阶段性将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仍为20%。对参保单位按原费率缴纳5至8月份养老保险费的,其多缴费用逐步冲减。

2015年以来,我市根据国家和省决策部署,已先后降低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合计降低2.3个百分点。此次市政府决定再次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据初步测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政策全部落实到位,预计年内将为全市2.4万家企业减少支出1.44亿元。

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是否会影响广大参保群众的社会保险待遇?针对大家的担心,戴江澄明确表示,下调社会保险费率、尤其是阶段性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不会影响参保人员待遇,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都不会因降低费率而降低。他解释,以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为例,它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根据基础养老金计发公式,基础养老金发放高低主要取决于职工退休时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三项因素,与单位缴费费率的高低没有关系。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市人社部门还介绍了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的有关情况。市人社部门今年以来多管齐下助推企业降本增效,助力企业轻装前进。截至今年8月末,全市已为1038家企业发放援企稳岗补贴3636.22万元,通过降低企业三项社保费率,共为全市2.4万家企业减轻负担1.41亿元。

下一步,市人社部门将指导各地制定好阶段性降低费率的具体方案,积极采取措施,增强基金收支平衡能力,确保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降低,并按时足额支付。同时,统筹考虑降费率与上调退休人员待遇、保发放的平衡关系,强化实时调度,落实配套政策,确保社保基金平稳运行,真正把惠企实事办实办好。(记者 沈春来)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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