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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本月启动
缴费标准仍为每人每学年80元

发布时间:2016-09-07 01:37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昨天,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市区学生医保年度参保缴费已经开始。今年缴费标准和往年一样,仍然为每人每学年80元。市区范围内(含京口、润州、新区、丹徒)的幼儿园、小学、中学(中技、职业学校)、大中专院校的学生参保缴费工作由学校统一办理。

按照规定,学生保险待遇同一(参保)年度门诊和住院累计医保补偿金额最高上限为20万元。

学生保险待遇享受门诊费用:在本人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符合医保规定的普通门诊费用,医保基金补偿40%;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而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门、急诊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补偿50%;少数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特殊病种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补偿50%。

学生保险待遇享受住院费用:分次结算、按比例分段补偿。300元以下个人自付;300元以上~1万元(含1万元),医保基金补偿70%;1万元以上~3万元(含3万元),医保基金补偿80%;3万元以上部分,医保基金补偿90%。

学生保险待遇转外地费用:参保学生因病情需要转诊到外地医院住院治疗(含患门诊特殊病种门诊诊治),由本市具有转诊权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并到本人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后,发生规定的医疗费用按前述规定补偿比例的50%予以补偿;未办理转诊手续在外地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20%,然后再按上述办法报销。(韩士超 叶明旻)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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