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针对到龄办理退休手续的原企业离职人员,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中心近日推出一项新的便民举措,主动向该类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发函了解有无受到刑事处分。
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员是在原国有和集体企业工作过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这部分人员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不少都下海自主经商自谋职业,普遍存在个人人事档案材料不全的情况,尤其是离职手续缺失。这给养老待遇审核视同工龄的认定带来了难题,因为按国家规定服刑人员以前的工龄不好计算。市社保基金征缴管理中心经多方调查研究,在不违背国家政策的前提下,与公安部门紧密协作,向到达退休年龄的原企业离职人员户籍派出所发出调查函。在此类人员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情况下,把他们符合国家和省规定可以计算的工龄认定视同缴费年限。此举推出后,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这部分原企业离职人员的难题,大家普遍对这一便民举措点赞。(倪斌 韩士超 沈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