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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屏幕漏液就是人为损坏?
维权平台:“三包”不明确,但商家不可避责

发布时间:2016-09-01 00:1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手机屏幕漏液就是人为损坏?近日,市工商局“智慧315”维权平台连续接到3起消费投诉,消费者购买的手机还在“三包”期内,出现了质量问题,售后维修服务部门却以手机屏幕漏液属于人为损坏,不在“三包”范围之内,拒绝免费维修。

售后认为漏液属人为损坏

消费者想要免费维修遭拒

消费者袁先生投诉说,他的手机是今年4月才购买的,7月底发现手机的左上角有一个小黑点,自己也没当回事。但随后手机在使用过程中就全部黑屏了。他便找到该品牌手机在我市的售后服务点维修。袁先生本以为手机在保修期内,应该正常保修,可售后点的检测结果却是手机内屏漏液,属于人为损坏,不能保修,需要付费维修。“我的手机一直没摔没磕过,怎么可能是人为损坏?”袁先生询问售后人员鉴定的依据,得到的回答是,手机屏幕出厂时都经过了严格检测,销售后出现手机屏幕漏液情况一般都是外力造成的。

市民江先生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售后人员表示,虽然江先生的手机没有摔过的痕迹,但是手机屏幕漏液就是属于人为损坏,即使在“三包”期内,也不能享受免费维修服务。

“智慧315”维权平台接到这两起投诉后,与售后方进行了沟通,售后方答应给袁先生和江先生的手机更换屏幕,费用上给予了适当优惠。

而市民黄女士就没有那么幸运了。黄女士去年10月2日在市区一家电器商场购买的一部手机,价格2699元。今年8月份,手机屏幕出现故障,找到售后维修服务站要求维修。维修人员检查手机后,告知黄女士,手机屏幕漏液是人为损坏,不属于“三包”期限内的免费维修范围,需要付费维修。黄女士认为,不可能是人为损坏,要求售后维修服务站提供检测报告。但售后维修服务站坚称,手机屏幕漏液就是人为损坏,不在质保范围之内,不予保修。市场监管部门也进行了协调,最终协调无果,只能终止调解。

“三包”条款不明确

商家无故不保修是避责

屏幕漏液,指液晶屏受外力强力挤压,发生液晶屏内部局部损坏,液晶体会慢慢渗漏。据了解,手机屏幕出现漏液现象,一般有两种原因,一是显示屏本身有质量问题,屏幕因故障出现一个小圆点,受到外力后就会扩散开去,出现漏液;另外一种就属于受到外力造成的漏液。

“手机屏幕是易耗部件,维修需要更换屏幕,成本很高,手机‘三包’条款又没有明确规定,厂家和售后维修服务网点当然不愿意自己承担维修成本了。”一位手机维修业内人士透露说。

记者了解到,手机屏幕出现漏液现象时,消费者向厂家索要详细的检测报告,厂家往往并不会提供。不少消费者认为,即使厂家提供了检测报告,消费者仍然处于劣势地位,因为厂家提供的肯定是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而消费者认为产品有质量问题,也只能自己到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而昂贵的检测费用往往让消费者望而却步。更多情况是消费者付费维修,而付费维修就表示消费者接受了人为损坏的认定。

“智慧315”维权平台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技术原因,手机屏幕漏液究竟是质量问题还是人为损坏,目前国内手机厂商的售后维修网点确实很难检测界定,现行的手机“三包”服务条款在这些方面也没有明确规定。“所以手机维修常常就是商家的‘一言堂’,是质量问题还是人为损坏,只在他们一句话。”

“如果售后维修部门觉得漏液是由外力因素导致的,必须给出合理的解释,例如屏幕有破损,有划痕等,不保修必须给出原因,否则就是在逃避责任。”这位负责人表示,现在很多商家只给出人为损坏不保修的结果,让消费者自己去检验机构检验,这样的维权成本是很高的,对消费者来说不公平。(陈红生 施静静)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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