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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鱼屡禁不止,难题如何破
市渔政部门表示,将加大专项打击力度

发布时间:2016-08-31 01:23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昨天,镇江日报报道有人违反禁令,在金山湖用丝网捕鱼。这样的现象并不少见,而最令人深恶痛绝的是,有些不法分子在长江和自然河道中用电力捕鱼。非法捕鱼屡抓不止,难题如何破解?市渔业执法部门是如何应对的呢?

昨天凌晨4点多,市渔政监督支队开展突击行动,对市民反映的镇江新区捆山河内存在的电力捕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正在电鱼的朱某被现场查获,渔政人员调查取证后,现场查扣电力捕鱼工具一套,没收鱼获物约2.5公斤,并在当事人的监督下现场予以放生。渔政人员在对朱某进行渔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后,责令其到市渔政监督支队接受进一步处理。

这并不是今年第一次对非法电捕行为进行突击行动。据了解,每年内河、水库中的偷捕行为屡禁不止,在长江镇江段禁渔期间都会发生数十起偷捕事件,渔民大多采取渔网、地笼和刺网等渔具偷捕,其中更是有电捕的情况发生。去年查处了近10起电捕行为,涉案的17人均受到刑事处罚。今年春节期间,市渔政监督支队配合公安部门又查处了4起非法电捕鱼行为,违法人员被当场抓获,涉案人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我市对电捕鱼等非法捕鱼行为主要采取罚款和教育两种方式,一般会罚款500元到2000元不等,并对偷捕人员进行教育。对于在长江禁渔期间大规模电捕的情况会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在各辖市区中,丹阳市对非法电捕的行为处罚最为坚决,处罚金额最低为1000元,最高处罚金额达3000元。丹阳市渔业监督大队副大队长汤国强告诉记者,丹阳的电捕情况较多,每年都能查获40起左右。

市渔政监督支队支队长韦龙告诉记者,电力捕鱼是一种掠夺性的捕捞方式,是不分品种和大小的灭绝性的扑杀行为,对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破坏性极大,而且操作不当,还会危及操作者及他人的生命,是我国《渔业法》明令禁止的。每年,省、市、县三级渔政部门都会进行多次的专项检查。目前,我市各级渔政部门制定了详细的专项整治方案,将通过常规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突出重点渔业水域检查,保证高质量日常检查,对查获的电捕行为严肃处理,确保打击电力捕捞收到良好效果。同时,韦龙提醒渔民,在长江禁渔期间,不要顶风作案,使用违禁渔具渔法偷捕,一旦查获将受到严厉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周迎 石玉梅)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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