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日前,有市民向记者反映,上周五我市某超市发生了宠物犬咬伤店员的事件。记者核实情况了解到,在当事人报警之后,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店员胡女士已由宠物犬主人带至医院打狂犬疫苗。但是,是否可以带宠物进店这一话题却引发了不少市民的议论。
记者观察
带宠物进店基本畅通无阻
日常生活中,有人把宠物当作朋友,也有人对宠物敬而远之。记者在万达广场、万方超市等商超门口都看到了明显的禁犬标志。但是记者依然看到有人带着宠物犬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其中,一位犬主人将狗放在专用包内,径直走进了一家快餐店。快餐店工作人员一开始并没有注意到这只包内的博美。这位犬主人点餐完毕后,将包直接放到了桌子上,将刚买的炸鸡喂给里面的宠物犬吃。周边顾客察觉后,有几位顾客将座位挪到了远一点的位置上。在工作人员发觉并劝阻后,犬主人便带着爱犬离开了。
市民范先生则向记者反映,有一次在便利店购买食物就餐时,一只进店的宠物犬把店内的桌脚当成了厕所,随地大小便。
记者来到范先生所说的这家便利店,当班的店员伍先生正好当时也在班。他补充道,他们也是后来才看到的,但是宠物犬和主人都已经离开店内,最后由他和同事将宠物粪便清理干净。
“我们也不想赶跑顾客。”这位店员无奈地表示,“一般带着狗狗进来的顾客,我们也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即使这次劝阻了,下次一样还是会带着它们进店,毕竟来的都是周边小区的居民,店里也没有明令禁止,我们也没有办法强制赶走。”
店家两难
无明文规定又怕得罪顾客
不少受访商家对此都是一样的无奈,没有明文规定,他们就很难开展工作。对此,市副食品行业协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最重要的其实是卫生问题,有的宠物随地大小便,有的则习惯嗅闻甚至舔食商品。对于商家来说,即使明令禁止,遇到我行我素的顾客也还是没有办法,只能是委婉地进行劝阻。目前来讲,还是只能寄希望于爱犬人士能够自觉,做到不带宠物犬进室内公共场所。事件发生后,他们正在听取各方意见,准备着手起草相关倡议书。
记者还了解到,常州前年就出台了《常州市加强犬只规范化管理工作意见》,由12个部门共同管理养狗工作。但是在推行过程中陷入了“情与理之争”,也有人诟病可操作性太差,可见人与犬和谐共处也并不是简单发文了之。
经营宠物医院的冯波表示,现代社会中,宠物是人类的朋友,应在友好的管理下与人类和谐共处。一方面是整个社会对宠物的友好,另一方面则要宠物主人建立责任感。比如自觉清理宠物粪便,自觉做到不带宠物进公共场所。
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饲养犬类除了需到公安部门领取证书外,还要定期注射疫苗,公安部门呼吁市民文明养犬,提高社会公德意识,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俞佳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