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标识不全、放电性能不合格、防火要求不达标……近日,市工商局针对我市流通领域销售的移动电源进行抽检,30个批次,只有9个批次合格。事实上,自去年8月1日开始,国内首个移动电源国标实施,但目前市面上仍有部分未达标的移动电源产品在销售,消费者也频频投诉反映,所购买的移动电源质量存在问题。
工商抽检: 30个批次只有9个批次合格
近日,市工商局组织开展了流通领域销售的移动电源的抽样检测,共在丹阳、句容和京口抽取了30个批次的移动电源,抽检发现合格的只有9个批次。
“此次抽检移动电源的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标识要求、0.2ItA放电时间和防火要求。”市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市场上较正规的产品应具有产品名称、型号、商标、制造商、额定容量、充电限制电压、制造日期或批号、标称电压、执行标准编号、警示说明等,而此次抽检的移动电源有19个批次产品未达到标识要求。
0.2ItA放电此项检验是考核电池在小电流放电情况下的特性,在相同放电电流条件下,放电时间越长,表示电池的容量越高,可供使用的时间就越长。此次抽检的移动电源中有16个批次产品未达到要求。使用放电性能不合格的移动电源,消费者最直接的感受就是使用的时间短。
此外,有15个批次的移动电源不符合防火要求,这些产品采用了无阻燃性能的塑料作为防火防护外壳,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相关投诉:移动电源质量差
我市流通领域销售的移动电源除了在质量抽检中合格率不尽如人意,在平常的消费投诉中,消费者也是频频反映所购买的移动电源质量差。
市民薛先生投诉说,他在镇江数码港买了一个移动电源,把移动电源充满电后给手机充电时发现,手机充电充到一半,移动电源就没电了。而该移动电源的说明书上却注明可以给手机充电两次以上。薛先生认为,他所购买的移动电源存在质量问题,便找到商家要求退货,但遭到拒绝。经过润州区市场监管局的协调,商家给予薛先生退货处理。
市民陈先生也反映,他在市区一家VIVO手机专卖店购买了一个移动电源,价格75元,可买回家后用移动电源给手机充电,手机还没有充满,移动电源就没电了。陈先生找到商家先后换了3次,问题仍没有得到解决。忍无可忍的陈先生要求退货,而商家坚决不答应。经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调解,商家才同意退还陈先生购买移动电源的全部货款。
消费提醒:警惕价格过低的产品
市消协有关负责人介绍,购买移动电源时,消费者很少去正规商家购买,大多是在网店、路边流动摊点或小的数码产品店购买,即使出现问题也往往因没有发票或者找不到销售方,而导致投诉不成。
鉴于移动电源新国标刚刚实施一年,市面上还有部分未达标的移动电源产品仍在销售的情况,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尽量选择正规渠道购买移动电源。在购买时,要求商家出具发票,并在发票中注明购买产品的时间、型号和名称。对于无品牌型号、无生产厂家、无电气参数标识和无警示说明标识的产品,不要购买。此外,在选择移动电源的时候应该避免购买价格过低的产品。(陈红生 施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