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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发布时间:2016-08-24 00:2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2016年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已经开始,该工作将在9月底之前完成。

今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进行调整,缴存比例企业单位为个人和单位各10%,最高不超过12%。根据要求,缴存基数上限为社会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最低工资标准,我市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6500元,下限调整为1630元。职工住房公积金调整后月缴存额如低于本人原月缴存额的,应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后,到单位缴存银行办理调整。

同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处处长唐广表示,1998年12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与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同,住房补贴系数仍为12%。此次基数调整工作将于9月底前完成。 (孙媛媛 吴辉)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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