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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男子戒毒期间发病 扬中多部门出资10万治疗

发布时间:2016-08-23 01:4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扬中男子朱某因长期吸毒致神经系统损坏,曾多次自残、伤害家人。去年底,朱某被关押进太湖戒毒所,其间多次发病,被诊断为患有活性物质精神障碍,不宜关押。日前,扬中公安局联系周边地区相关医院,最终常州市和平医院同意收治。因朱某家庭困难,扬中新坝派出所与新坝镇政府共同出资10万元,用于其精神疾病治疗。

据悉,出生于1964年8月的朱某,只有初中文化,是一名无业人员。去年10月27日,因吸毒成瘾,被扬中市公安局送入新坝派出所强制隔离戒毒。当年11月11日,由该所移送江苏省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

根据临床病例,长期吸食冰毒人员会导致神经系统损坏。朱某被关押前曾有发病症状,出现幻觉、亢奋、暴力倾向。去年7月4日,朱某将家中房门全部上锁,乱砸物品,对妻子实施殴打,并用剪刀自划颈、胸部,与处置民警对抗。

另外,去年8月15日,朱某在其居住小区手持剪刀,称其妻有外遇要谋害丈夫,后被民警制服。不久后,朱某在家中殴打妻子,两手分别持菜刀、玩具手枪在小区内乱窜,称有人要下毒、家中被安装很多探头,扬言要报复社会,后再次被民警制服。

警方称,朱某被关押于太湖戒毒所期间曾多次发病,被诊断为患有活性物质精神障碍,不宜关押。太湖戒毒所办理了所外就医手续,扬中市公安局联系周边地区相关医院,最终常州市和平医院同意收治,因朱某家庭困难,新坝派出所与新坝镇政府共同出资10万元用于其精神病治疗。

目前,新坝派出所、新坝镇政府及朱某家属,共同将朱某送往常州市和平医院精神科,进行为期6个月的精神疾病强制治疗。(曹阳 张兆勇)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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