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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出游热,景点周边投诉频发
停车、住宿、就餐都糟心

发布时间:2016-08-22 00:27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外出旅游,吃、住、行,一样都不可或缺,尤其对于选择自由行的市民来说,无论哪一样遇到不顺,都很有可能“人在囧途”。近日,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接到了多起关于旅游景点周边的消费投诉,主要涉及停车、住宿、就餐等方面。

苏州的陈女士投诉称,她带着孩子开车来我市游玩,中午吃饭时,将车停在某收费停车场,收费标准为每小时5元,超过半小时按一小时计算。陈女士凭记忆的时间,认为缴纳5元即可,谁知收费员要求缴纳10元,理由是记录的停车时间已经超过一个半小时。陈女士认为计时方式有问题,但自己又没有记录时间,苦于没有证据,又带着孩子,人生地不熟,只好缴纳10元了事。但事后想想,陈女士心有不甘,便拨打了12345投诉。最终经过调解,饭店方将10元停车费用以转账形式还给了陈女士。

杭州的何先生一家则遭遇了住宿预订被取消。何先生通过团购网站在某旅店订了3天的房间,办理入住时,商家告知暂无房间,需要等待。气愤的何先生提出要取消订单,但商家又告知,取消订单要扣除相关费用50元,于是何先生拨打12315投诉。在执法人员前往现场的路上,何先生打来电话,表示旅店方面已经处理好,替他办理了入住登记手续。执法人员向旅店负责人了解情况,该负责人表示,由于最近房间客满,已经在努力协调,发生预订了房间不能及时入住的情况,他们愿意承担责任。

外地消费者李女士投诉称,自己和家人在某景点内的饭店吃饭,结账完毕后坐着休息,只坐了一会儿,就遭到商家不礼貌的驱赶。消费前后商家两种截然不同的表现,让李女士觉得接受不了,于是进行了投诉。执法人员对饭店的做法提出了批评,消费者就餐,作为商家有义务提供愉快的就餐环境,有困难可以好言好语相劝,语气生硬只会给双方增加矛盾。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外出旅游,尤其是自由行过程中,务必妥善安排好自己的行程,发生消费行为时,要注意保存好相关消费凭证,一旦遭遇消费纠纷,及时向所在地的工商及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朱蕴超 施静静)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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