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男子崔某因为盗窃被劳动教养和判处有期徒刑达15次之多,不料最后一次刑满释放后不到一个月,他又走上犯罪道路。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盗窃案件。
年近50岁的男子崔某曾有多次盗窃经历,2001年,崔某因盗窃罪被南京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劳动教养1年。此后十几年时间里,崔某因为盗窃被劳动教养和判处有期徒刑十几次。
2014年9月,崔某刑满释放。然而在此后的10月至11月期间,无所事事的崔某又动起歪脑筋,他在句容市宝华镇、南京市栖霞区等地,采用推车等手段,盗窃作案5起,窃得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万多元。
2014年11月,崔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他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法院审理后认为,崔某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崔某为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于是判处崔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刘光亮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