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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后妈“偏心”,继子“记仇”50年
八旬老太怒告继子不赡养

发布时间:2016-08-14 00:58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已近六旬的市民刘某,对50年前继母的“偏心”一直记着。如今等到继母需要赡养时,他不闻不问。继母最终将继子告上法庭。近日,记者从法律援助部门了解到,这起因为“偏心”而引发的赡养案件,经过援助律师的努力最终调解成功。

前不久,家住扬中三茅镇的老人苏某在其家人陪同下,来到扬中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称其大儿子不孝,不赡养自己,要求援助律师为她主持公道。援助律师张卫华接待了老人。经了解,苏某今年已经86岁了,由于体弱多病,生活难以自理,长年住在老年公寓,但大儿子刘某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此外,之前苏某生病住院的相关费用,大儿子也没有支付分文。

张卫华立即搜集证据材料,并着手准备为老人提起诉讼。今年7月27日,当地法庭以赡养案对此案开庭审理,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庭审当天,大儿子刘某召集了众多亲友,包括老人家的亲属等多人为其行为辩解,旁听人员、当庭作证人员达到了十多人。庭审从上午9点开始,经过双方的陈述、举证、质证、证人作证等程序,持续至中午都未能进入法庭辩论环节。法庭宣布休庭后,下午进行辩论和调解。

据调查,大儿子刘某并非苏某的亲生子。早在50多年前,苏某嫁到刘家时,老伴已有前妻所生的大儿子刘某。苏某嫁过来后,又与其丈夫生育了两个儿子。如今苏某年事已高,又无经济收入,被两个亲生儿子送到老年公寓,相关费用由两个亲生儿子承担。庭审现场,苏某表示,刘某除了不赡养自己外,还多次对她进行辱骂。

刘某辩称,他不是苏某亲生的,加之苏某后来又生了两个孩子,自打他记事起,就发现继母格外偏心,生活上只关心照顾两个弟弟,对他非常不好,如今苏某有她两个亲生儿子照顾,自己没有理由再承担赡养责任。此外,刘某表示,苏某还在财产分配等多方面偏心,双方矛盾由来已久,矛盾纠纷经由亲友及当地村委会调解多次无果。

休庭后,张卫华律师利用中午时间,并根据刘某当庭的辩解意见,及时修改和补充了书面辩论意见。在下午进行的辩论环节中,张卫华紧紧围绕法律规定、苏某身体状态、其他赡养人的表现等多个方面,既讲法理,又讲情理,向法庭充分表达了苏某诉求的法律依据和客观需求。第二次休庭调解时,张卫华及时与刘某沟通,讲法说理,指明无论是亲子还是继子,都对老人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同时适当考虑刘某经济状况、矛盾双方的其他家庭因素等,希望苏某降低赡养标准。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刘某承担苏某先前已产生的医疗费用和养老院费用,同时以后每月支付苏某赡养费500元,与其两个弟弟共同赡养苏某。庭审结束后,刘某和苏某最终和好,母子俩相拥而泣。(王秀萍 沈湘伟)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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