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网络订房,点点鼠标就能完成,但方便快捷的背后却藏着各种麻烦——预订成功后,有的消费者被告知没有房间,有的消费者被要求加钱入住……目前正值暑假出游高峰期,对于网络订房接连出现的消费纠纷,工商部门和消协提醒消费者,选择正规的网络预订平台,妥善保留交易截图、告知预订成功的手机短信等相关证据,以便维权。
网络订房虽方便但消费者频遇尴尬
前不久,消费者薛先生通过“大众点评”网预订了扬中某大酒店的3个房间,费用共计1700元。可就在预订成功的当天下午,酒店客服却打电话给薛先生,告知没有房间了,让薛先生尽快更换酒店。薛先生认为酒店的做法不合理,于是投诉到扬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酒店履行合同提供房间。
扬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经过调查了解到,消费者薛先生为上海人,准备周末来扬中旅游,由于不知道扬中的宾馆情况,于是就通过“大众点评”网查询预订了扬中市某大酒店的3个房间。扬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认为,消费者在通过网络查询预订房间时,只有显示酒店有空余房间,消费者才可以进行预订。消费者预订成功并交纳相关费用后,酒店告知没有房间,存在违约之嫌。最终经过调解,酒店为消费者提供了约定入住的3个房间。
而另一位外地消费者许先生则遭遇预订成功后,被要求加钱才能入住酒店的情况。许先生通过在线旅游平台预订了我市一家酒店的房间,按照酒店公布的价格网上付了款。在预订完酒店后,许先生有些不放心,于是打电话确认预订信息。酒店客服告知,在网上公布的价格基础上,每间房需要加价50元,原因是许先生预订入住的时间是节假日,遇到节假日是肯定要涨价的。在与酒店和预订平台都沟融无果后,许先生进行了投诉。经过工商部门的协调,最终达成和解,许先生认为,钱是小事,但网络订房出现这样的价格问题,会给很多消费者造成麻烦。
网络订房维权难注意保留消费凭证
如今外出旅游时,不少自由行的市民都会通过网络订房、订票,相关消费纠纷也越来越多,这些纠纷主要表现在商家虚假宣传、不履约。市消协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在网络订房方面,我国没有直接的相应法规进行规范。在网络订房时,消费者往往在交易中缺少传统的书面合同等作为凭证,所以出现了纠纷很难让自己处于有利局面,而且目前这一领域的许多交易规则都是由作为卖方的商家制定并且解释,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条款不多,对商家自身规范经营的约束力也有限。
消协提醒消费者,通过网络订房、订票要“货比三家”,选择那些比较大的正规网站或者手机客户端。订房、订票前应该安排好自己的行程,避免不必要的退订。在预订前不妨参考其他消费者所做的评价,看清网站上的价格、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同时发生纠纷时,要保留好订单、手机短信、交易截图以及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便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负责人同时提醒,消费者通过网站订酒店,网站属于代理人,它协助酒店方和顾客方签订了一个服务合同。出现违约纠纷时,消费者可以投诉网站或酒店,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按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消费者投诉网站会更为方便。(陈红生 施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