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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市口法桐截顶当事人将受罚
城管部门:破坏城市绿化属严重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6-08-10 01:05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前不久,不少市民路过中山东路时都会发现,大市口东站公交站台旁4株法桐的树冠被“斩首”。原来,7月26日凌晨,4棵法桐被人为砍得仅剩下高约3米光秃秃的主干。据城管部门和绿化管理部门证实,这是一起未经批准备案、非常恶劣的毁绿盗伐行为。昨天,该案当事人主动来到京口区城管局接受约谈,并接受赔偿。

4株法桐一夜之间被截顶

事件回放至7月26日晨6时,京口区城管大队执法人员照例巡查至中山东路时,发现古更楼巷至中国银行间的人行道上4棵法桐8根枝干被人为截顶,树冠全部不翼而飞,除地面残留有少量锯屑外,被砍掉的枝干树叶已清理得干干净净。市城市绿化工程养护处得知消息后,立即赶到现场调查取证,并于当天上午9时许向城管962110报警。

当时,据负责此路段的一名环卫工人描述,7月25日晚10点左右他清扫完这片区域后离开,当时4株法桐完好无损并无异常。而次日凌晨4点30分,他再次来到这里清扫路面时,发现4株法桐已被截顶。

经测量,这4株大法桐树龄均在30年以上,属于镇江城市的“高龄”树木。这4株受害树木的胸径有两株达到了51厘米,其余两株的胸径分别是43厘米和33厘米。

当事人主动认错并积极赔偿

事后通过公安部门的调查得知,这4棵被“斩首”的法桐是后方星程酒店相关负责人高某所为。当事件发生后,当事人高某并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昨天下午,当事人高某来到京口区城管局接受约谈,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高某表示,自己在7月25日23时至26日凌晨1时许,雇用多名工人,对门前的这4棵法桐进行截干,事后家人和朋友都教育她这是违法行为,应该立即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她这才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我要是知道这是违法的事儿,我是绝对不会干的,现在真后悔当初作的这个决定,我向受到影响的市民道歉!”高某表示。

京口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称,根据《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这属严重违法行为。根据市物价局相关文件,高某需要赔偿树木损失费共计52400元。“接下来,该案件将进入处罚阶段,根据《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处以损失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该负责人说:“此次毁绿事件发生在市中心,又是市民最需要绿荫的高温季节,影响非常恶劣。同时通过这次事件,我们也提醒市民,道路上的一花一草都属于国家财产,任何擅自破坏的行为都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范海罡 翟进 鄂厚明)摄影 范海罡  鄂厚明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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