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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香醋保护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通过
镇江今年第二部地方性法规

发布时间:2016-07-30 00:15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镇江香醋蜚声海内外。昨天,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镇江香醋保护条例》,这是我市今年制订并获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第二部地方性法规。我市今年首部地方性法规为《镇江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蕾介绍,镇江香醋是镇江独具魅力的城市名片和最知名的品牌,区域品牌价值超过400亿元,在全国2000多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位列第七。因此,用地方立法进行保障很有必要。

《条例》规定,镇江香醋是在镇江行政区域内生产,以糯米等为主要原料,采用传统的特定工艺制作,具有独特风味和特殊品质的酿造食醋。张蕾说:“镇江香醋‘固体分层发酵’的传统酿造技艺,已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镇江香醋的传统工艺,是立法目的之一。”

为使镇江香醋保持特有的“丝丝的酸、微微的甜、幽幽的香”风味,《条例》列出镇江香醋的特殊工艺:以糯米、麸皮、大糠等为主要原料;采用传统复式糖化、酒精发酵、固态分层醋酸发酵、加炒米色淋醋等特殊工艺,在特制陶坛容器密封陈酿六个月以上;生产场所符合食醋生产卫生规范的国家标准;产品质量符合镇江香醋国家标准。(实习生 徐益荣 记者 林兰)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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