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企业知错能改,是值得鼓励的。此前,我市已出台《镇江市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失信记录修复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修复办法》)。记者了解到,《修复办法》自2014年6月实施至今,我市已有27家企业修复了失信记录。
政府专项资金申报受阻、上市进程停滞……是企业的经营出现了问题,还是申报材料不够详尽?都不是!而是企业的另一张“经济身份证”——信用,出现了问题。我市一家大型企业就是因为在省级部门存在失信记录,在上市的进程中受阻。经查询,这家企业符合我市信用修复条件,并且企业信用状况良好。经过法定程序和市信用办与省级部门协调,企业这条失信记录得到了修复,上市进程也可以正常进行。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不断推进的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了诚信“红黑榜”的常态化发布,形成了“一处失信、处处受损”的惩戒机制,使失信者在很多评先评优、项目申报中碰了壁。但惩戒不是目的,为了帮助企业“知错能改”,我市在全省第一个建立了企业失信修复机制。如果企业对失信行为积极改正,就可以提前摆脱失信惩戒处罚,获得 “守信”的“利润”。
有了“改错”的机会,企业是不是就可以不怕“犯错”了呢?市信用办工作人员介绍说,如果已修复失信记录的企业再出现同类的失信行为,那么已修复成功的记录将被取消,同时启用修复前的失信记录。
记者还了解到,并非所有企业都可以申请修复失信记录。根据《修复办法》,申请企业必须是信用管理贯标企业,或经市信用办认定具有较严格信用内控制度的企业,同时自纠正失信行为之日起,2年内未再发生同类或其他方面失信行为,并且必须是已对失信行为进行了纠正,取得明显成效的,已基本消除了该失信行为的不良社会影响的失信企业,才有资格申请失信记录修复。所以,近年来申请修复的55家企业中,有28家企业因为不同的原因未能修复成功。
“通过奖惩分明的方式,引导企业提高诚信经营的意识,鼓励更多的企业建立良好的信用管理制度,净化市场环境,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市经信委副调研员杨爱华说,目前我市已有超过1000家企业主动查询了解自身的信用状况,这说明企业开始重视自己的信用行为,引导作用发挥了效果。而随着市级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成应用,以及在环境保护、建筑施工、绿色信贷、低保申请、保险理赔、“老赖”公示等8个领域出台联合性信用奖惩政策,我市的城市商业信用环境指数已名列全国第12位,我市企业的诚信意识也在进一步觉醒。(王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