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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跳楼讨薪 被处治安处罚

发布时间:2016-07-23 00:03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真没想到,我的行为扰乱了社会治安,今后再也不做这样的蠢事了!”昨天上午,四川籍男子杨某对丹阳荆林派出所民警后悔道。原来,21日上午,杨某因讨要工资未果,想要跳楼轻生。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僵持,在民警、消防、热心群众的劝服下,杨某终于安全走了下来。不过,他这种行为已经构成扰乱单位秩序,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21日上午9时许,杨某为了向江苏某有限公司负责人季某索要工资,一时冲动,便爬上开发区大亚车轮公司钢结构厂房房顶,扬言跳楼自杀,引起了数十人围观。杨某不时在厂房楼顶边沿走动,并阻止救援人员靠近,想以此种方式引起社会注意,从而解决工资问题。

事发后,丹阳荆林派出所、消防部门等相继组织人员赶到现场规劝。为防止发生危险,消防官兵在厂房下还充起了安全气垫。据在场群众回忆,当时楼下聚集了数十名围观市民,影响了某有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经多方工作,约一小时后,杨某才在民警的劝说下从楼顶下来。

据警方介绍,杨某以跳楼相要挟的讨薪行为时间长达近1小时,严重扰乱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杨某罚款200元的处罚。(公轩 朱美娜)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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