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前日凌晨,扬中大桥派出所民警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男子刘某掉头就跑,这一举动引起民警警觉,立即上前拦截,并从男子车上搜出一麻袋青蛙。目前,刘某因非法狩猎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了解,刘某今年52岁,是扬中人。他看到夏季青蛙多,便想趁夜黑到江边捉一些青蛙食用。前一天晚上10点多,刘某带着一只手电筒一个麻袋来到江边。“用手电筒照着寻找青蛙,找到青蛙之后,就用手电筒照着它的眼睛,青蛙就不动了。”刘某说,他用这种办法,仅2个多小时,就徒手捉了147只青蛙。
捉上瘾的刘某,想起先前曾听说大路那边的青蛙比较多,就带着一麻袋青蛙准备去大路,没想到途经大桥时被警察抓个正着。
经鉴定,刘某捕捉的青蛙为黑斑蛙,属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的非法狩猎罪。法律明确规定,非法狩猎野生动物黑斑蛙20只就符合立案标准,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何杰 王婷 张兆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