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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参保148.3万人
已按序时进度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发布时间:2016-07-16 07:18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记者昨日了解到,我市医保部门上半年围绕“建设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医保制度”目标,全面深化改革,提升经办服务,各项目标任务按序时进度完成。截至6月底,全市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参保148.3万人。其中,职工医保参保88.4万人,基金征缴收入13.1亿元,完成全年目标的50.3%。

我市全力以赴扩面征缴,实现参保人数稳步增加、应保尽保。为减轻企业社保负担,我市严格按照新标准征收生育保险费,全年累计减收基金2000万元。与此同时,建立居民医保筹资机制,2016年度市区居民医保(含学校学生)财政补助标准从360元提高到425元,市区两级新增财政支出2210万元。加强居民大病保险社商合作服务,2015年市区514人在居民医保的基础上,人均增加报销4900元,实际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截至6月底,我市生育保险参保达57万人,基金征缴收入5000万元,完成全年目标的55.6%。

医保智能监控在推进。我市建立复合式监控指标和医保稽核专家库,7月1日起定点医疗机构统一上传参保人员疾病代码,提高医保服务监管水平。丹阳市加强对异地就医费用的核查,通过数据比对、异地协查和外调等形式,发现了伪造就医资料和票据的骗保行为,相关涉案人员现已移交司法部门。

在探索支持医改方面,我市突出推动“三医联动”,切实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医保部门支持医药价格相关改革,及时调整床位费等医保基金支付标准,会同物价部门核定市第一人民医院等11所医院病房床位价格,调整后医保支付限价标准提高到40元∕床日,其中离休人员和1-6级伤残人员为60元∕床日。

下一步,我市医保部门将推进医保政策调整,力争2017年1月1日实施。同时,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强医疗救助与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等制度政策的衔接,做好困难群体医疗保障,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下半年我市将全面应用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加强对医疗费用和医疗服务行为的审核监管,防范并遏制医保基金的不合理支出。据悉,我市开展医保反欺诈“亮剑”行动,针对参保人员和定点药店、定点医院、医保医师等不同主体,打击违法行为,规范基金使用。与此同时,加快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确保10月起实现全市范围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王翔 沈春来)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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