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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增12家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发布时间:2016-07-16 07:1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昨天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布公告,向社会公示了2014-2015年度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其中我市有12家企业榜上有名。

据了解,每年企业对照申报标准自行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随后,工商部门牵头联合多部门信用征询,征询内容包括申报企业是否涉及严重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环境污染、安全生产、虚假进出口等问题,以及恶意拖欠社保、税收、贷款的违法行为,对相关征询结果实行“一票否决”。

对于通过联合征信的企业,工商部门将委托社会信用评价机构进行独立审评,根据不同的分数分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国家级、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每两年评审一次,市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每年评审一次。对于获得“重合同守信用”称号的企业,工商部门将实施动态管理,每年进行复核审查。获得此项荣誉的企业在信贷融资、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都将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赵谷 施静静)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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