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炎炎夏日下,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时,10时至17时限制进行易燃易爆物料的室外装卸、搬运作业。露天作业、施工现场作业时,气温超过37℃,严禁11时至16时进行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钢铁厂烧结工、热矿破碎工、高炉炉前工、出铁工、转炉炉前工、电炉炉前工、中(工)频炉炉前工、连铸工、钢坯加热炉操作工、热轧工,铝、铜、锌等有色金属熔炼炉炉前工,机械铸造企业电炉、中(工)频炉、冲天炉炉前工,玻璃厂玻璃熔炉炉前工每班工作时间不许超过8小时。高温期间禁止化工、冶金、建筑施工等企业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各类企业临时用电设备必须做到 “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要求,否则禁止使用。
控制高温作业的同时,各单位在雷雨季节和高温天气来临前,应对应急抢险和抗灾物资进行清理和补充,对应急通信保障各种器材、车辆和物资进行检查检修,提前做好物资器材和备品备件的准备工作。各类物资器材要集中存放,便于及时调拨使用。开展雷电、暴雨、洪涝、塌方、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的教育培训与演练。各企业还应提供低盐防暑降温饮料(如淡盐水),配备人丹、藿香正气水、十滴水等防暑药品。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所,休息场所应当设有座椅,保持通风良好或者配有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企业管理者应关心员工的健康状况,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章群 陈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