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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驾车撞上大石头 找人“顶包”被识破

发布时间:2016-07-15 02:0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事故现场(卞志鹏摄)

金山网讯 日前,扬中市交警大队八桥中队接到报警称,在238省道往八桥新韩通船厂方向,发生了一起单方交通事故,一辆轿车撞上大石头。看似简单的单方事故,细心的民警却从现场人员细微的表情变化中,察觉出些许端倪。经过调查,民警发现这起事故隐藏着“酒驾”和“顶包”情节。

民警李警官告诉记者,5日晚,他接指挥中心指令出警处理事故。当时现场有一男一女两个人,男子姓毕,女子姓王。

毕某表示,当时他坐在副驾驶位置,车辆由王某驾驶。然而当李警官询问王某当晚车子从哪里来,开往哪里去,以及具体的撞车细节时,王某却支支吾吾答不上来。

与此同时,民警心存疑惑:10多米宽的道路,晚上车辆和行人很少,怎么会发生如此严重的事故?随后,民警要求对两人进行酒精呼气测试,两人表现得很配合,测试结果显示王某没有喝酒,毕某测试数值是158mg/100ml。

王某支支吾吾的表现以及毕某酒精测试仪的结果让民警加深了怀疑,是否真如王某所说,是她驾驶的汽车?李警官再次追问王某事故详情,王某却闭口不语。而在追问毕某是谁驾驶车辆时,毕某竟然脱口而出“是我”。虽然他随后赶紧否认,但这两个小细节让民警的怀疑进一步加深。

第二天一早,民警前往新韩通停车场调取监控,隐约看到肇事车辆从停车场出来,但是副驾驶上没有坐人,这与王某和毕某说辞不相符。

于是,民警便以王某为突破口,最终,王某松口承认车子不是她驾驶,而是毕某驾驶。随后,毕某在警方劝说下对事实予以承认。

原来,5日晚,毕某与朋友在新韩通船厂停车场附近的饭馆喝酒。吃完饭后,大约晚上10时许,毕某一人开车从新韩通船厂停车场出来。可是,轿车开出停车场不到500米,就撞到了路右侧的大石块。毕某心知是酒驾,害怕受到处罚,便打电话给先前一起吃饭的朋友“求助”。朋友便叫来了自己的妹妹王某。

据悉,毕某汽车发动机严重受损,前面两个气囊全部打开,前挡风玻璃碎裂,预计车损4到5万元。而这些费用都将由毕某自己承担。交警部门将根据血检酒精含量的结果,对毕某进行处罚。如果达到醉驾标准,毕某的驾照将会被吊销,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卞志鹏 张兆勇)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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