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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启动2016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政府统保工作

发布时间:2016-07-14 00:56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市区2016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政府统保工作已经启动,共为市区12万多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统保金额达77万元。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自2013年起,市民政局每年统一为市区部分老年人免费购买中国人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免费统保对象有两类,第一类是困难对象,即市区户籍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上(195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低保、“失独”、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三无”、农村“五保”等五类老年群体,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因意外伤害导致死亡、伤残时,最高保险金额为3万元;因意外伤害产生医疗费用时,最高保险金额为3000元;因意外伤害导致骨折定额补贴为200元。第二类是一般对象,即市区户籍且年龄在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1951年12月31日前出生,不包括统保的困难对象),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元。因意外伤害导致死亡、伤残时,最高保险金额为3000元;因意外伤害产生医疗费用时,最高保险金额为300元。2016年政府统保的保险有效期起止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至2017年6月27日。

市老龄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符合政府统保要求的老年人出现意外伤害后,可由其本人或保险受益人通过拨打中国人寿客服热线95519、镇江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专服热线84419098、84449671或者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营业厅申请理赔服务。此外,市老龄办也提醒,居住在镇江市区范围内50周岁(含)以上的居民也可以到居住地的社区(村)自费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年自费投保份数不超过2份,有50元/人/年和100元/人/年两种保险方案可供选择,保险期限均为一年。(王洁 朱秋霞)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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