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镇江新闻  >   镇江新闻 - 社会

8月1日起,多种类别汽油车、柴油车执行国五标准

发布时间:2016-07-12 00:06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昨天,记者从市车管所获悉,8月1日起,所有购买或外省市转入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及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办理注册登记的,将全面执行国五标准。另外,2017年1月1日起,所有购买或外省市转入的重型柴油车(客车)办理注册登记的,也将全面执行国五标准。

日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知》,我市开始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

市车管所证照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2016年8月1日起,所有购买或外省市转入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办理注册登记的,全面执行国五标准;对2016年8月1日(不含当日)之前购买,尚未办理注册登记或已在外省市办理车辆转出手续但尚未办理转入的,且不符合国五标准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仍按原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办理期限至2016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购买或外省市转入的重型柴油车(客车)办理注册登记的,全面执行国五标准要求;对2017年1月1日(不含当日)之前已购买但尚未办理注册登记或已在外省市办理车辆转出手续但尚未办理转入的,且不符合国五标准的重型柴油车(客车),仍按原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办理期限至2017年1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购买或外省市转入的重型柴油车办理注册登记的,全面执行国五标准要求,2017年7月1日(不含当日)之前已购买,但尚未办理注册登记或已在外省市办理车辆转出手续但尚未办理转入的,且不符合国五标准的重型柴油车,仍按原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办理期限至2017年7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另外,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购买或外省转入的轻型柴油车办理注册登记的,全面执行国五标准;对2018年1月1日(不含当日)之前已购买,但尚未办理注册登记或已在外省市办理车辆转出手续但尚未办理转入的,且不符合国五标准的轻型柴油车,仍按原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办理期限至2018年1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市车管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民在购买相关车辆时,一定要留意车辆的排放标准,以及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否则逾期不能办理登记,车辆无法上牌。(余长保 汪敏 张兆勇)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